录取
(一)专业分数线确定办法
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文化分数线录取确定办法
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1666号
联系电话:0431—87986099 87981372
传 真:0431---87998177
学院网址:www.jlucc.net